一、委托合同与代理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代理和委托合同这俩货有啥不同呢.
1.代理人搞不了事实行为,而受托人可以;
2.代理是对外的事儿,委托就是对内的;
3.代理关系建立时,被代理人给代理人授权就是单方面的,而委托是双方都得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二、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
关于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之间的本质区别,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关键领域:首先,这两种合同各自所适用的范围是互不相同的。
一般而言,行纪合同的使用范畴主要集中在买卖贸易(如买进或卖出商品)、代为销售以及寄售等实践操作层面;而委托合同的应用场景则更为广泛,除了那些仅能由特定当事人担当处理角色的民事活动之外,其他所有非相关领域的事务都可适用委托合同。
我们需要关注到的是,在合同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是不尽相同的。
在外在于行纪合同的框架下,行纪人得以享有以自身名义与第三方签署合同的资格,并且其应承担起由此交易行为带来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然而在委托合同的约束下,委托人为取得交易成功而聘请的受托人,将代表他们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与此同时,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则主要由委托人负担。
这两种合同的有偿性质也是有所差异的。
一般来说,行纪合同属于典型的有偿合同类型,而委托合同却既可能是有偿形式,亦有可能是无偿形式。
再者,其处理委托事务中所引发的相应费用承担方式也各异。
事实上,在行纪合同中,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行纪人承担;然而在委托合同里面,此类费用往往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最后,就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来看,二者亦存在显著不同:在此种行纪合同的背景下,行纪人能够获得以自身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权力,并且在必要时刻实际参与到交易活动之中;反之,在委托合同环境之下,受托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指示权限开展工作,且始终受限于委托人的意志掌控之下。
三、无偿委托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无偿委托合同也属于双务合同,虽然没有报酬,但受托人需承担处理事务等相应责任。
作为回报,无论是免费或者附带了其他补偿,委托人必须承担费用支出的责任。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主要区分在于:
(1)是否支持合同履行抗辩权。
(2)如何分配风险。
(3)违约后的责任追究方式。
比如双务合同中有合同履行抗辩权,而单务合同则没有。
双务合同中若一方因免责原因无法履约,风险分配会根据合同类型有所差异。
而单务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风险全由债务人承担。
双务合同中,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承担其他责任,甚至可解除合同,且解除后可追回已收款项。
而单务合同则不涉及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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