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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人脸硬件合作协议

微信支付人脸硬件合作协议

特别提示:

本协议由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财付通”或“本公司”)和你共同签订,具有合同法律效力。请你务必审慎阅读并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字体显示,你应重点阅读。如你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客服咨询。

鉴于:

1、本公司作为中国领先的在线支付服务提供方,致力于为用户和商户提供便捷、专业的微信支付服务。

2、你根据本公司的技术方案、技术标准,为商户提供接入微信刷脸支付所需的智能硬件设备。

3、双方的合作不视为你获得本公司的任何授权,你不得以本公司或本公司代理商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你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转让、转包或授权第三方行使。你保证不得以本公司或本公司代理商的名义拓展合作伙伴或代理商,不得对外使用“微信支付”、“财付通”的品牌和LOGO。

一、 合作内容

1.1 你通过集成本公司指定的人脸识别摄像头以及本公司提供的刷脸支付SDK,设计并生产出符合本公司要求的支持微信刷脸支付的智能硬件设备。

1.2 你提供智能硬件设备以及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工作,你应确保智能硬件设备符合本公司的技术方案、技术标准并通过本公司验收,否则,本公司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你的违约责任。

二、 双方权利和义务

2.1 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2.1.1 本公司负责审核商户的资质,并根据自身独立判断决定是否为该商户提供或中断微信刷脸支付服务。

2.1.2 本公司有权审核你的资质。

2.1.3 如本公司发现你生产的设备不合格,本公司有权追究你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你进行整改。

2.2 你的权利和义务

2.2.1 你必须确保生产的智能硬件设备符合本公司的技术方案、技术标准并通过本公司验收。

2.2.2 你应该按照本公司验收通过的方案生产智能硬件设备,相关物料清单及设备功能如有变更,需经本公司事先同意。

2.2.3 你应当为设备购买方和使用方提供完善的售后保障服务,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

2.2.4 你必须确保生产的智能硬件设备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设备认证,包括但不限于3C,SRRC,CTA等。

2.2.5 你生产的智能硬件设备进行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检测时,你需要自行准备检测所需要的若干设备,本公司将支付首次检测费用。如果首次检测不通过,后续检测费用将由你承担。

2.2.6 你应确保采取及时、必要、有效的措施保障所生产的智能硬件设备自身的系统与内核的安全性、稳定性、保密性,防范网络攻击、系统漏洞,蠕虫木马等风险,切实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避免任何因设备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信息泄漏风险。一旦本公司发现你所生产的智能硬件设备在稳定性、安全性、保密性存在隐患和风险或因你所生产的智能硬件设备导致任何个人信息泄漏事件,本公司均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你承担因此给本公司、商户和用户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2.2.7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你不得利用腾讯、财付通、微信、微信支付等名义(包括“认证、授权、指定”等名义)对外宣传或推广。

2.2.8 你保证向本公司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在双方合作期间,不误导、不虚假宣传、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三、 知识产权和技术服务成果归属

3.1 本公司拥有“微信支付”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一切权利,该“微信支付”产品及服务包括:与微信支付有关的文字、软件、硬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网站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信息、微信支付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等,所有这些内容均受法律的保护。你不得将本公司的商业标识、专利以自己的名义或委托他人等任何形式在其他国家申请保护。你使用前述权利的,应经本公司的书面许可。

四、 保密义务

4.1 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或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4.2 双方对在履行本协议中获得的对方技术及经营等商业机密负保密义务。收到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保密信息,防止信息被擅自使用、散布或公开。

4.3 双方保证其雇员及受理人或因履行本协议而有必要知悉本协议相关条款的人履行本条的保密义务。

4.4 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五、 免责事由

5.1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部分履行、延期履行或终止本协议。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就扩大损失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5.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且互不担责,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黑客攻击或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的;

(2)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常使用的;

(3)电信部门进行技术调整或发生故障的;

(4)政府部门要求本公司暂时或持续停止提供服务的;

(5)银行或电信运营商等非本公司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需做变更的;

(6)因法律法规变动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需做变更的。

六、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中所做的任何保证、承诺或约定,即构成违约,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应由该违约方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2 你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用户、商户和本公司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你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直接或间接参与欺诈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本公司商户或受理终端的;

(2)经营或财务状况恶化,无法为本公司或商户提供应有的对接系统服务的;

(3)无理拒绝或拖延本公司合理的查询和监查要求的;

(4)进入破产程序、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或监管机构终止你业务运作的;

(5)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现、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的;

(6)阻止或妨碍商户使用微信支付服务进行交易的;

(7)帮助商户销售国家禁止流通、限制流通商品或提供非法服务的;

(8)拓展信誉低下的商户或帮助商户提供质量低劣产品或服务的;

(9)经有权机关认定无相关营业资格的;

(10)利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从事非法活动的;

(11)出现风险事件或经本公司判断交易异常的;

(12)以本公司或本公司代理商的名义拓展合作伙伴或代理的;

(13)未经本公司同意,使用“财付通”、“微信支付”等品牌和LOGO的;

(1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本公司合作资格的;

(15)采集、留存特约商户和消费者的帐户密码、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磁道或芯片信息、受理终端主密钥、身份证书等敏感信息的;

(16)对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进行交易处理,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本公司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本公司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的;

(17)将业务进行转包、转让;截留商户结算资金进行二次清算的;

(18)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本公司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9)变更经营范围,经本公司确认已不适合与之合作的;

(20)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的;

(21)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6.3 合作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所有相关资料,并要求你继续承担为本公司资料及客户信息保密的责任。

七、 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7.1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争议解决等一切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7.2 因本协议存在任何争议的,本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协议各方均应将争议提交本公司住所地人民诉讼解决。

八、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自你在本公司认可的平台点击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双方均未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解约,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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