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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日期:2024-03-31     浏览:82    移动:http://www.dbeile.cn/mobile/quote/5365.html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精选26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通用2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精选26篇)

  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安全保卫干部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二、安全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1)、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

  (2)、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活动;

  (3)、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

  (4)、学校围墙及其他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是否损坏。

  (5)、学校的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运转正常,摄像头是否损坏。

  2、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1)、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

  (3)、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

  (4)、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

  (5)、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

  3、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1)、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灭火器材是否完好,灭火器内干粉是否充足;

  (3)、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

  (4)、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

  (5)、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6)、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

  (7)、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

  (1)、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

  (2)、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整改措施落实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2、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整改。

  3、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反映。

  4、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5、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有违纪情况,责令及时整改。

  6、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由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得到批复意见后实施,以防事故发生。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认真排查整治我校的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四、治理内容:

  1、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安全工作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并层层签定责任书。

  2、加强对校园校舍的检查,特别要把学校教室、宿舍、功能室、幼儿休息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3、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定期对学校危重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5、学校要经常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能力。

  6、重视师生的饮食安全,防止师生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发生。

  7、加强学校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门卫的责任意识,严格工作纪律,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8、做好学校安全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到精细、规范、不遗漏。

  五、具体要求:

  1、我校要把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坚决停用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

  3、学校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4、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学校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等安全教育,并通过他们积极的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排查机构,明确分工;建立由保卫科、总务科、学生科等组成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抽调专人定期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进行排查。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及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校园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校园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宿舍,校园建筑、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实训设备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整改。每周一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三、设立举报箱,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校务会,按照一岗双责的具体分工,由各科室负责人向校务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五、建立校园安全档案,对存在的问题严防死守,限期整改。

  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领导上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要害部门管理规程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学校的实训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财务室、学生餐厅、学生公寓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

  四、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六、学校治安管理人员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学校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局面,特制订本制度。

  一、重要信息范围的认定

  1、各种政治性事端,各种非法聚会、示威、上访、游行、静坐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

  2、自杀、行凶的倾向或行为。

  3、师生伤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或伤病住院等事故。

  4、学生打架或群殴事故。

  5、师生违法或严重违纪现象。

  6、失窃、盗窃现象、师生起哄现象和火灾、水灾等安全隐患事故。

  7、师生患精神分裂症,或有精神障碍和严重心理障碍的以及由此引发的影响校园安定稳定的事件。

  8、因教学、管理、保卫、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和混乱以及影响社会或校园安定稳定的其它因素。

  9、学生出走、失踪、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未归、未按时注册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的现象。

  10、国家重大事件或敏感时期的学生思想动态和反应。

  11、校外人员到校内游串或各种传销现象等。

  12、影响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定稳定的其它事件。

  二、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1、对重要信息,必须做到发生或发现后即时上报,不得延误,并对事态进展、处置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等情况要及时续报。

  2、对重要信息,必须全程、准确汇报,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实行信息报送责任制。学校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所辖范围信息的报送责任人,学校校长为学校信息报送责任人。办公室秘书为学校具体报送人。

  4、在一般情况下,信息报送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越级汇报。

  5、学生工作系统方面,坚持建立班级信息员(优秀班干部)——班主任——学生科——学校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学校教职员工方面,坚持建立教师骨干(教师党员)——科室负责人——学校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通过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反馈网络,不断强化信息意识,做到遇事必报,大事即报,反应讯速,措施得力,处置得当。确保学校能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并按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维稳要求及时上报维稳信息,确保我校校园的和谐平安。

  教室规则

  一、上课铃响应立即进入教室就坐,并把上课所有用具准备好,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因故迟到、早退者要报告老师,经允许才准进入教室或离开教室。

  二、上课由班长或副班长向老师报告出勤情况。

  三、上课时服装必须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和超短裤上课),坐姿要端正,思想要集中,听课要专心,老师提问题时要起立回答。

  四、自修课应在教室或图书馆(要报告副班长)学习、保持肃静,不得吵闹喧哗影响他人学习,不得离校外出。

  五、轮流值日,必须每天下午下课时打扫教室、走廓卫生、清倒垃圾、摆齐桌椅,保持室内外整洁;值日生要负责熄灯、锁门。

  六、爱护室内一切设备,损坏时一律按价赔偿。

  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规则

  1、本馆只为本学校师生服务。

  2、凡进本馆的人员都要自觉遵守本馆一切规章制度,保持安静,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严禁在馆内吸烟,违者按规定罚款。

  3、借、还书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办理手续。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书证要保管好,如有遗失,不再补。

  4、读者凭工作证或学生证领取借书证。学生借书证每个限借图书三本;教工借书证每个限借十本。

  5、借书期限,学生借每册定半个月,逾期不还者,每册逾期一天罚款2角。教工半年清还图书一次。

  6、图书未经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携带出馆外。

  7、珍藏本对读者实行有偿服务,工具书、合订本杂志。报纸等,概不外借,只限在馆内参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者,须经馆长批准。

  8、借书时,读者应当面检查图书,如发现有污损,残缺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员声明,加盖印证。

  9、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涂改、圈点,批注和割窍等,否则,按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赔偿,情节严重者,报有关部门处理。

  10、要办理离校手续的读者(包括教工),应将所借的图书及借书证清还本馆,否则,不予签盖离校证明。

  二、阅览室规则

  1、持阅览证方许入本室。

  2、为了保持室内整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携带食物入室。

  3、阅览室中所陈列的图书,报刊概不外借。

  4、阅览室书刊不得污损,割坏。如有污损,割窍须负责赔偿。

  5、爱护图书,阅览后须放回原处,不得携带出室外。

  6、进室阅览者,带来的书刊,书包和手提袋等用具,一律不得带入室,须存放在指定地方,离室时自行取回。

  三、图书遗失赔偿规定

  1、丢失图书,按原价4倍赔款。

  2、多卷册图书丢失其中一卷(册),按全套(部)书价赔款。

  为进一步提高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面向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采取讲座、看影像资料、实际演练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一岗双责”工作。

  2.定期对教学用具、师生饮食进行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种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对全体教职员工集中教育每季度不得少于4个小时,要求培训教育面达到100%。凡未参加教育培训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并进行补训。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安全工作会议,违者按照校行政发[20xx]241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5.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听讲,做好会议记录。

  6.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对学校安全工作作报告,公布学校安全工作信息。

  7.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部门加强整改,提醒师生注意的安全事故。

  8.学校办公室要作好每次安全工作会议记录。

  9.坚持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进行安全工作会议,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增加安全设备,做到会议有预案、有具体人员落实、有时间安排。

  10.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大会,各班组织安全主题班会。

  1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立即结合实际,及时召开教职员工和年级学生大会,通报安全事故原因,适时开展师生安生教育。

  12.每学期开学、年终结束,学校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布置和总结会议,落实安全奖惩制度,评选安全工作优秀人员。

  一、领导机构

  根据市综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兰教发[20xx]147号文件关于“校园安全及综合治理一套班子、一个机构”的精神,经20xx年12月22日行政会研究决定,专门成立学校综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综合治理由办公室总协调,安全工作由总务处总协调,各处室及组员配合开展相应工作。学校综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法制副校长

  组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综治办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安全办主任由总务处主任担任

  二、工作机构

  1.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小组组长:总务副校长,组员:总务主任、政教主任、安全保卫人员

  2.学生安全责任小组组长:德育副校长、法治副校长,组员:政教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

  3.教学安全责任小组组长:教学副校长,组员:教务主任、体育教研组组长、信息教研组组长、实验室老师

  各责任小组的具体人员名单由组长负责确定并报安全办备案;人员变动时及时书面通知安全办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每学期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2.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3.组员:

  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组员直接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4.办公室主任: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统筹协调安排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总结的制定;

  负责档案室安全

  5.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小组:

  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保障校园硬件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及饮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车辆使用安全;

  具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建立建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负责财会室的安全和财务管理

  6.学生安全责任小组:

  负责对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了解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状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确保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勤工俭学活动、课外活动时的安全;

  每学期(年)组织一次安全自救演练;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特殊的问题学生建立档案,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确保其健康成长。如遇特殊、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7.教学安全责任小组:

  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负责教学时间内的学生安全,尤其是体育、实验、信息课的安全;

  校园网必须安装防范反动、色调、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监控装置;

  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安全;

  保证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的人员担任教师

  8.具体职责:

  总务主任负责校园硬件设施安全,保障水、电、气、消防安全,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疾病防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教务主任负责教学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政教主任负责学生活动安全保障、身心安全;

  心理辅导老师(团委书记协助)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安全;

  校医负责学生生理健康安全.;

  信息技术老师负责机房安全和网络安全;

  体育老师负责体育课、课外活动安全;

  实验室老师负责实验室安全和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相应年级学生安全;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一学年中,对无安全事故年级、班级的年级主任、班主任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2.对制止校内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3.一学年中,班内学生在校园内发生重大人身事故的班级不得评为优秀班级,班主任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

  4.将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实施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年度目标管理奖扣除10%~50%;

  5.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部门或个人,应责令其限期改正;

  6.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以及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为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保障学校幼儿园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XX市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结合XX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XX镇校园安全工作问责办法》。

  第一条XX镇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适用本问责办法。

  第二条安全检查职责范围:

  (一)校园内用水,用电,用火,取暖安全

  (二)师生出行及交通安全

  (三)校园建设及建筑工程安全

  (四)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安全

  (五)疫情防控及校园食品安全

  (六)校园公共场地安全(如:避免踩踏,拥挤事故等)

  (七)校园人身安全(如:建立健全门卫检验准入制度;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转等)

  (八)其它影响校园安全事故的排查

  第三条校园安全工作问责办法

  (一)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结合《XX市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校园安全工作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健全,规章不合理的;

  2、未按要求配备专职保卫人员的;

  3、值班制度落实不好,保卫和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脱岗、空岗的,安保人员未持械值班或安保器械不到位的;

  4、未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和出入登记制度的;

  5、未安装监控设备,或监控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

  6、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堂,电力,校舍设施等部位无专人监管,或安全管理措施不力的;

  7、存有非法或超载使用校车现象的;

  8、其它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不当行为。

  (二)有下列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情形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主要责任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撤职处理(对民办幼儿园,将根据管理规定扣除相应安全保证金,直至取缔)。

  1、接到安全隐患通知书,对存在问题,不能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的;

  2、未做到每周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对存在隐患处理不力的;

  3、不及时上报或隐瞒安全事故的;

  4、被上级主管机关检查通报的(出现一次通报批评,二次诫勉谈话,三次直接撤职处理;或根据上级指示处理);

  5、其他严重违规情形。

  第四条为进一步推动我镇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开展,切实把安全工作更好的落实到位,特制定此奖惩条款:

  1、在安全工作中获得镇级表扬(依据简报)一次加1分,通报批评一次扣1—2分;

  2、获得XX市级表扬(依据简报)一次加2分,通报批评一次扣2—4分;(随级别升高逐级增加2分)

  3、迎接市级涉及动态考核的检查一次加1分;

  4、学校安全隐患月报表每迟报一次扣0.5分,漏报一次扣2分;其他涉及安全的材料每迟报一次扣0.1,漏报一次扣0.5分。

  5、安全检查时,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点酌情扣0.5至3分;不及时整改和上报整改情况的扣1至5分。

  6、涉及安全的宣传报道,根据质量级别每篇酌情加0.1至2分。

  第五条为加强私立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成长,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辖区内所有民办幼儿园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立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XX镇关于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定》,对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据进行处理。

  1、要按时参加各级召开的.相关会议和培训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否则每缺一次镇级会议扣50元,镇级以上扣100元。

  2、要积极配合各级行政和业务部门的工作检查与指导,不能拒绝或顶撞,否则每发生一次扣100元。

  3、对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为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质量,对不能按期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每条至少扣50元。

  4、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保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杜绝名类安全事件的发生。凡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每缺少一项扣20元;安保人员脱岗或未穿制服每人次扣50元;安保器械摆放不到位的,每一项扣20元。在幼儿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方面,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除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外,扣保证金500——1000元。

  5、积极做好各项安全工作,防止在各级领导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等形式的批评,否则除扣除1—4条违规费外,每被镇级通报批评一次扣100元,被市级及市级以上通报批评一次扣200元,三次以上将给予取缔处理。

  第六条本办法自二○xx年三月一日起施行,由XX镇教委负责解释。

  为了保证校内师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检查制度。

  一、校园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王书江(校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分工:

  1、组长负责学校整体安全工作,协调安排安全工作人员。

  2、副组长为各学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学部的校园设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师生人身安全等负全面责任。

  3、组员负责所管部门安全工作,政教处主任负责督促班主任对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4、各学部安全排查员

  高中:闫振科负责班级、宿舍、学生排查,卢虎军负责食堂、各种实验室、微机室、图书馆、体育处安全排查。

  初中:郑帅锋负责班级、宿舍、学生排查,高志峰负责各种实验室、微机室、图书馆、体育处安全排查。

  小学:吴玉奎负责班级、学生、微机室、图书馆、体育处等安全排查。

  5、总务处赵增科、吴玉奎、卢虎军负责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维修。

  6、安全法制处宋立辉负责组织排查人员,安排排查时间,做好隐患的记录汇总入档,与总务处沟通做好隐患的整改工作等。

  三、安全排查的时间和内容:

  1、每学期开始进行校内综合安全排查。由分管学校安全的张校长和法制处组织校长、各学部主管校长和负责安全的主任等有关人员对全校的建筑物、消防设施、水电设施、食品卫生、运动器械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开学后安全综合排查每月第一周进行一次。

  2、各学部政教处每月第一周组织班主任对班级、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排查,排查内容为班级的电路电器、教学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排查,内容为管制刀具、打火机、香烟、手机、闲书等违禁物品等,对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生之间的矛盾进行排查,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意外伤害、传染病等隐患进行排查。

  3、各学部政教处督促宿舍管理员每月第一周对宿舍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排查内容为:宿舍各类设施和用品(门、窗、水、电、床、柜、暖气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日常安全排查,对于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4、各学部安全排查员督促体育教师、实验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微机教师每月第一周进行一次安全排查,重点是体育器材、电路电器、危险药品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5、高中卢虎军主任每天做好食堂安全排查,按食药部门相关规定督促食堂做好有关工作,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安全隐患的处理与落实

  1、学校综合巡查、班主任、宿舍管理员、体育处、实验室、微机室等排查出的生活设施、教学设施、体育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首先要进行详细记录,然后与后勤进行沟通,协调维修事宜,尽快排除隐患。如有重大隐患或特殊情况及时向学部主管校长汇报。

  2、班主任对于排查出的学生的违禁物品,发现之后立即没收,对于贵重物品可以让家长带回,并向家长说明学校的要求,争取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对于学生中存在的矛盾要及时处理,严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3、对于食堂的安全隐患,立即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做进一步处理。

  4、对于总务处处理不了的安全隐患,可以报请相关科室,请专业维修人员,也可以报请学部主管领导或学校领导,协商处理。

  5、安全法制处要做好安全隐患的汇总和跟踪处理工作,对于重大的安全隐患如学生意外伤害、食物中毒等,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做好向上级报告工作。

  五、安全排查日常管理

  1、各学部总务处要经常组织后勤工人,对水电设施、消防设施、运动场地及器材进行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电路设施、饮水电器、体育器械、校园树木、照明设施、门窗玻璃等,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2、安全法制处要求学校门卫每天定时巡视校园校舍,主要检查门窗、电灯、防盗门和是否存在治安可疑现象,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值班领导联系。在上下学期间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疏导学生以防发生拥挤现象,对于学校门口可疑人员闲杂人员要细心观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值班人员沟通,如有歹徒对学生施暴或要强行进入校园,立即拨打110报警。

  3、学校每天安排一名行政干部值日,具体任务:早晨巡视校园秩序,学生安全进校,清查迟到学生,维持校门口交通;白天校内巡视,检查各班课间操情况;晚上自习期间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证放学交通安全,防范校外不良青少年的不轨行为。

  4、法制处做好资料档案管理。要将上级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进行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和工作讲评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更有针对性。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学校安全意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设立领导机构。

  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及主管领导。校长是单位的第一责任人。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工作。

  二、门卫职责。

  1、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出入校门的车辆和人员的管理,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2、本校学生出入由红领巾监督岗进行监督。

  3、对凡携带物品进出校门的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证、登记,若有来历不明者,值班人员有权询问或阻止进入。

  4、严禁做生意的人及其他闲杂人员入内。

  5、严禁学生强行出校门,杜绝翻院墙外出等行为。

  6、加强对学生的自行车的管理与保管,严禁任何人员在校内骑车。

  7、加强对教学楼及周边设施的巡查,排查各类隐患,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校外活动。

  1、组织师生进行校外活动,必须书面请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组织实施。

  2、活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活动区域和路线进行实地考察,制定好活动计划安全措施并上交学校。

  四、学校内部活动。

  1、教师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在上课期间令学生离开课堂。

  2、保证学生活动安全,预防课堂安全责任事故。上课铃响,教师及时到位,并不得随便离开课堂;室外活动课要制定计划、严密组织。

  3、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的管理,强化质量,必须专人管理。

  4、要制定师生在紧急情况下安全撤离预案,每学期都要定期组织好演习。

  5、遇恶劣天气,要组织好学校大门附近人员与车辆的输导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6、依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防雷、防盗、防触电、防溺水各方面安全教育;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要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记录(备查);注意春秋季节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上报。

  7、学生在校期间,教师不准让学生出校办事;不准让学生做或让学生替老师做有危险的事;不准组织集体购生食、冷饮。

  8、学生在校期间,各种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但必须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五、要认真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要与骑车上学学生的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六、校长定期组织安全工作自查。

  七、学校行政、教师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发现校园中存在得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八、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责任和防范意识;带班教师不得脱岗。

  九、加强对教师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保证交通安全。

  十、财会和保管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保护好学校财产。出纳员存取大额现金时,学校优先遣专人陪伴。

  十一、依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前)及时向学生家长发放通知书和作息时间表。

  十二、强化饮食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导致食物中毒隐患。

  十三、及时化解、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激化。

  十四、保证信息畅通,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妥善处理。

  我校校园网是集信息教学、校园管理、教育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网络,为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转,保证我校教育科研的正常进行,保证合法使用互联网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

  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法规,遵守校园网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的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有损学生健康的信息,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二、网络系统管理

  (一)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二)安全管理员工职责:负责校园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对在校园网上网的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三)尊重知识产权,不得在与外界交流过程中未经课件创作者同意擅自分发、传播教师的课件和论文等内容。

  (四)不得擅自将教师用机、办公用机转让给学生使用,不得接纳非本校工作人员使用校内计算机上网。

  (五)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出于兴趣使用任何黑客程序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六)为了保持网络带宽的合理利用,工作时间禁止BT下载和MP3等娱乐性软件,禁止工作时间内网上聊天、下棋打游戏以及其他与教育科研无关的娱乐活动。

  三、处罚办法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学校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共享资格。

  (二)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建全机构,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责任制、班主任责任制、功能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学校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个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正常运行。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范围,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具体为:总务处检查学校住宿楼、教学楼及其它建筑(构筑)物的安全,保证楼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转,学生日常行车、乘车的安全,如有隐患要及时报告校长;安保处负责检查进出学校人员,防止非本校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调查了解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建立夜巡制度。学校要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二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存在或发现的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三是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班学生在校内外的'安全情况。四是学校设备管理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食堂管理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六是卫生保健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的安危,对卫生安全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七是每天各级值班领导、老师要尽职尽责,做好值日工作,同时做好安全日志记录。八是强化学生家长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参加校园平安保险和学生医保。

  (三)建立反馈和预警机制。

  各部门、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值班行政处理,值班行政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校长处理。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各项制度预案要宣传到位,并上墙公布。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认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决的立即解决;学校自行解决不了的按分级管理的归属,立即上报上级行政部门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对涉及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地清理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部门,要责成其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找有关责任人谈话落实。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学校领导建立一个排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食品进货、烹饪操作是否规范,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学校班级、宿舍用水是否卫生。

  (三)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可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严抓学生专线车安全工作,确保学生上学、放学过程中学校与校车服务公司、家长之间的严密配合、对学生做好全程监管工作。严格执行《xx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五)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各类事故隐患。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四、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的登记,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帐,对学校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五、每周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每月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校长,校级领导研究决定后上报主管部门。

  七、学校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八、学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励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处室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处室和个人予以奖励。

  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保卫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保卫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工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保卫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校园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五条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保卫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六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工,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工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九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一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保卫科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三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四条保卫科每月应对学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学校安全负责人签字报校长备案。

  第十五条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安全科主要负责人500元罚款。

  为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二)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商店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二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三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四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五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六查学校生活锅炉管理使用情况;七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八查学校住宿生寝室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三)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各口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八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各级部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委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记载,建立检查整改专卷,以备上级检查。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不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学校是人群密集场所,为了确保校园安全,积极贯彻“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方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责任人对校园内用水用电、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教学安全进行分工负责,每月进行定期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此,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26-28日为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时间,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排查由区域责任带队进行,要认真排查,填写记载表,对有安全隐患的.区域要做好记载,查明隐患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将记载表交校安全办存档。

  二、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领导小组核实,由区域责任人负责,实行“四定”处理办法,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校安全办备案。

  三、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整改方案。

  四、对安全事故 隐患整改不力的区域,学校安全办将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通知,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 的要按规定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五、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董事会。

  六、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 >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按部门分工进行检查

  每周学生上学前各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对待,不得漏查漏检。

  二、成立校园安全大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三、排查内容

  1、排查整改各类场所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学校教室、实验室、食堂、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危房并及时加固检修,确保整改到位。

  2、排查整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定期学校教室和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重点检查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和锅炉、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可靠性。要排查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及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学校的食品、饮用水和传染病的防治情况。

  3、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不符合校车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检测和维护、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学校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排查整改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学生宿舍的管理、集体活动的组织和上下楼等人员集中时段的管控,确保学生校舍楼有人值班和出口畅通。严防在集体活动和上、放学等人员高峰时发生交通、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排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教师值班制度、门卫制度、夜间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排查管制刀具收缴是否坚持制度化、日常化,严防因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6、排查整改自然灾害防范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校舍是否位于高坡下、河流水塘边,是否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的危害,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7、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排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动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沟通,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综合治理,及时清理查处非法车辆和无证摊点,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稳定秩序良好。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校委会成员对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体学校校委员会成员任成员,负责学校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为及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彻底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学校校(园)长担任组长,副校(园)长担任副组长,政教(德育)主任及其他协管安全的老师为成员,定期对学校进行隐患排查。

  二、学校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在每学期开学前应当组织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和质量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三、学校每月应当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

  1、各类设施设备有无事故隐患,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通道楼梯照明和应急照明情况;

  3、消防车通道、灭火器材配置及消防设施有效情况;

  4、用电、用油、用燃气有无违章情况;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治安、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夜间治安、消防值班巡查、记录情况;

  8、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的情况。

  四、对学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应当加强防火防盗巡查频率,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

  五、主要场所的隐患排查

  1、教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集体宿舍等人群密集场所在活动期间应加强安全巡查;活动结束时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加强夜间值班和安全巡查。

  2、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的责任人分别为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各室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对于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的门窗、玻璃、电器、黑板等,要经常察看是否有破损、松动、脱轨、漏电等现象。发现问题能维修的自己要维修,不能维修的'要及时报告学校修理工,并填报维修报告单。属重大隐患的要及时疏导学生远离不安全的地方,并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

  六、隐患排查工作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记录上签字。结束后,学校应当落实责任人,限期对事故隐患和其他安全工作缺陷进行整改。

  七、学校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八、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定期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实报上级部门备案。

  九、政教(德育)处每月负责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统计分析,查找隐患产生的原因,并制定防止隐患产生的方案和措施,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提供依据,以更好地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本着对师生生命健康和学校公私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1、学校的安全领导导小组必须定期、随时研究分析、布置、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漏洞责令限期整改。

  2、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学生,有权力也有义务对自己所发现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按报告隐患的`情况,在班级量化或教师量化考核中给予加分,对于报告的重大隐患,由校委会决定给予奖励。

  3、总务处、保卫处、团委、教导处、安全带班领导要经常巡视校园及周边环境;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师要按有关制度,履行好自己职责,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或报告学校,对于大意失职或发现隐患视而不见造成事故,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处罚。

  4、学校的文明礼仪监督员,要加强对学生在校内外生活活动的监督,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在往返学校途中乘坐农用车、超载车的、打闹、下河玩水洗澡的,爬高上低到危险地方的,把危险物品、刀具带进校园的学生要及时向团委举报。

  5、学校的任何部门、任何领导在接到安全隐患举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视察现场,排除隐患或向分管领导和校长报告,并做好记录,做为对举报人的奖励的依据。对于大意、失职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处罚。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小学安全工作,维护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二、小学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学年安全员对校属各单位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对小学食堂、小卖部、小吃店、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五、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七、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八、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九、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宪制。

  一、危房检查

  学校安全组每学期开学初及学期末对学校的住房进行两次次全面检查,及时对危房进行排险维修,并书面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若遇风雨雪灾等恶劣天气,应及时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二、水电检查

  1、学校用电管理人员每学期开学前对学校所有电路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对教室、用电设备每两周进行一次安全排查,确保用电安全。

  2、学校用水管理人员除确保管道畅道、师生正常用水外,还要定期对学校的水质进行监测,保证学校的饮水卫生。

  三、设备检查

  1、学校安全组对学校的图书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制订科学规范的安全使用制度,加强防火防盗措施,严格实验室药品和器材的出入制度,每学期进行不少于四次的安全排查。

  2、学校安全组对学校后勤设施定期进行必要的检查。锅炉要求每学期由专业人员检测一次。

  四、卫生检查

  1、学校安全组组织各班生活委员每周对各班的教室、卫生区、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等级检查,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卫生,严防流行性传染疾病的发生。

  五、教室检查

  1、班主任对教室实施全天候管理,重点管理学生的出勤情况和行为表现情况,将每天的情况记录在班级日志上,并按责任书要求处理问题。

  2、学校安全组对教室在上课或课间进行监管,一周一总结,并通报情况。

  3、教师上课必须对学生的.安全高度负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妥善解决,并于课后向班主任反映。下课时间由班主任监管。

  六、学校周边环境检查

  1、建立安全防控网络,要求学校周边的商店和小吃部不得容留学生玩耍,防止学生意外发生,学校不定期在课余时间进行检查。

  2、每周不定时地检查街道的台球室、网吧、游戏室等,检查是否有学生参与,必要时与梅山派出所联系,共同实施管治。

  3、禁止陌生人、社会青年和外校学生进入校园,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若遇此类情况,值周校委会成员立即组织力量制止。

  七、学校实行定期的日巡查、周巡查、月巡查等,每月进行一次地震逃生演练,确保师生安全。

  校园安全工作,是整个学校的最重要的工作。为了贯彻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范重职责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师生生命安全,建立“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

  1、师生安全教育

  2、校园秩序管理、型群众活动和课余活动安全

  3、饮水卫生安全

  4、防盗安全工作

  5、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6、交通安全

  7、防火安全

  8、疏散通道安全

  9、学校附属设施安全

  10、校舍安全

  11、学校财产安全。

  二、建立安全检查督促制度,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督察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2、实行“安全周讲周查周报制”,值周领导及成员负责检查督促本周内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上课、课外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报学校。

  3、定期对各学校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4、学校将安全工作列为各教学班的管理、评估的重要资料。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安全职责事故的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安全检查日常工作

  1、师生饮水要有专人负责,严禁外人入内。保证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有避免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强防火和消防工作。认真排查各种火灾隐患,经常检查用火点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和更换,添置和保管好灭火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如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部门上报状况。

  3、保管好贵重物品,如电脑、电视、录音机等教学仪器。教导处、总务处每月检查卫星接收室等现代教育装备的使用状况。

  4、经常对学校围墙,厕所,旗杆、树木枝干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修缮,保证使用安全。

  5、加强对校舍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园校舍管理条例规定。注意经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注意主、间墙是否断裂倾斜,屋面是否平整,下弦与主墙节点支撑处是否稳定,内外墙罩面是否松动脱落。对有危险的部位要及时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6、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将疏散门上锁封死,上课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7、从严执行封闭管理,严格进出校门管理。门卫要从严执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教室等,防止发生侵害学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间值班人员要全方位的巡逻,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8、对校舍、围墙、体育设施等要坚持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对每月内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以保证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全员参与,重视安全。

  1、学生进校后,教学时间学生凭教师出校证明方可让其离校。放学后,凡滞留学生,教师务必在场。

  2、学生、出操、扫除、课外活动,班主任均应在场,维持秩序。

  3、课间活动讲礼貌,杜绝打架现象发生,不玩危险性游戏。值日教师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游戏、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时值日教师校门值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学校组织的学生校外活动,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记载。

  5、未经校长同意,任何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不得提前放学。

  6、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放学路上,要注意来往车辆,不随便乱跑。

  为强化学院安全监督管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监督学院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有效率自查安全隐患,防治和增加校园安全事故,确保社会各界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融合学院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举报范围

  学院的校舍、消防、用电、用水、交通、饮食、治安、建筑工程、核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公众涌入场所等方面,轻微损害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将引发人员伤亡或关键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二、举报主体和形式

  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均有权对校内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行为展开投诉。所投诉的情况应当具体内容明晰,包含名称、地点、犯罪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人应如实投诉,严禁捏造事实,诬陷或以投诉名义制造事端,阻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监管工作秩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当面举报等方式。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部门和人员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三、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

  由学工处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学工处。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四、投诉立案程序

  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

  核实投诉情况基本有误后,属于通常或很大安全隐患的,由学工处印发《安全隐患自查通知书》,严格执行有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限期自查,并到期展开复查。隐患自查责任单位自查事故隐患后,应当及时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安全保卫科复查和档案。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对学校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任何人均有权向学校或淄博市教育局投诉。

  二、学校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工作人员:

  举报电话:

  或电子邮件:

  三、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四、举报人原则上向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五、学校对关键性、应急、线索确切的投诉必须急事便民利民,可以轻易查处或指令处室限期核验。牵涉多个科室的投诉案件,有关部门联手办理。对上级部门信访部门的投诉案件必须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六、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在办理群众投诉案件的过程中,严苛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背有关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必须依法从严追责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举报人应如实投诉。对于筹钱投诉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投诉名义制造事端、阻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传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十、学校创建举报奖励制度,投诉案件经查基本有误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以适度奖励,奖励额度由学校班子研究同意。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2、学校安全隐患搏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6、排查责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8、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为确保我校师生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我校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2、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

  3、每次排查,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4、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记入安全检查台帐),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负责人和管理部门报告。

  5、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6、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必须是在发现安全隐患收到报告之后立即进行。

  7、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8、定期对教师、学生心理的排查。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及时上交教师思想动态月报表。

  9、整改后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整改人必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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