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说法》---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播出时间:2020年12月25日
地点:昭通人民广播电台直播间
主持人:亦菲
嘉宾:昭通市文化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传承培训部主任李刚
昭通市文化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助理馆员杨璐
左:嘉宾 昭通市文化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助理馆员杨璐
中:主持人 亦菲
右:嘉宾 昭通市文化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传承培训部主任李刚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解读
简单介绍一下《非遗法》是一部怎样的法律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非遗法》是我国继《文物保》之后的在文化领域的又一部重要法律,法律文本共6章45条。《非遗法》明确了“一个目标”: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体现了“两大原则”:一是保护目标上,“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二是遗产使用上,“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规定了“三项制度”: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制度、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传承与传播制度及相关要求。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义的?
根据《非遗法》第二条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口头文学是一个民族世代传承的史诗、歌谣、说唱文学、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等口头文化,如:我们昭通的苗族古歌。(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美术,如:剪纸、刺绣等等。传统书法,包括汉字书法和一些少数民族文字书法。传统音乐,如洞经音乐、山歌等。传统舞蹈,如少数民族传统舞蹈、昭通的四筒鼓舞等。传统戏剧,如京剧、川剧、昭通的端公戏等。传统曲艺,属一种将讲唱文学、音乐、表演三者相综合的中国传统艺术,如相声、花灯、牛灯等。传统杂技,指各种超常技艺的统称。(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技艺,主要是指传统手工技艺,是指以手工劳动,使用自然材料进行制作的,具有独特艺术风格的技艺, 其能传达文化内涵,富有装饰性、功能性和传统性。如:我们昭通的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大关苗族芦笙制作技艺就是传统技艺类。传统医药,是指我国各民族传统用于预防、治疗和保健的天然药物以及加工、应用这些药物防病治病的系统理论知识或经验知识,包括中医药和其他民族医药。传统历法,包括农历和一些少数民族的历法,比如大家最为熟悉的二十四节气。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民俗,即民间风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世代传承、相沿成习的生活模式,它是一个社会群体在行为和心理上的集体习惯。民俗一般包括传统礼仪、节庆、民间信俗、民族服饰等。最为大家熟悉的就是我们的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及少数民族的民族服饰等。(五)传统体育和游艺;传统体育是指在中华大地上各民族自古流传下来的体育活动,如武术、射箭、摔跤、蹴鞠等;健身养生的体育项目,如气功、太极拳等。传统游艺,是指具有娱乐作用的各种民间游戏,如赛龙舟、荡秋千、抖空竹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从刚才介绍的五个大方面来界定的吗?
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留下的优秀传统文化涉及方方面面,因此法律规定的还有一条“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一项兜底的规定,可以涵盖前五项以外的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同时也可以为将来新发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法律规定上留下空间。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单纯的一种民族语言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当其成为口头文学的语言载体时,才能与该口头文学一起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是说某一个少数民族的语言不是非遗,但是用该少数民族讲述的传说、神说等才是非遗。
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当非遗与文物出现交叉的时候如何来界定?
《非遗法》规定“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的有关规定”。那我们最为熟悉的故宫博物院来举例,官式古建筑营造技艺是属于非遗的范畴,运用于建造维修故宫建筑的方方面面,那么对应的故宫就是该技艺的实物或载体,是该项非遗的组成部分。在这样的情况下,故宫也明确属于文物的范畴,因此故宫的管理与保护应当适用《文物保》的有关规定。
此外我们还需注意,非遗囊括范围广泛,还涉及了医药、工艺美术等不同范畴。因此,《非遗法》第四十四条还规定,对传统医药、传统工艺美术等的保护,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除了刚才说到的作为非遗载体的文物以外,还有传统医药、传统工艺美术一类本身具有的特殊性的非遗也会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如传统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同时也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既要采取措施扶持传统医药事业发展,又要加强对传统医药的规范化管理。与其相关的法律条例有2003 年4 月制定的《中医药条例》。再如传统工艺美术,是指百年以上,历史悠久,技艺精湛,世代相传,有完整的工艺流程,采用天然原材料制作,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为了保护传统工艺美术,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1997年5月20日颁布施行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规定,国务院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部门负责全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从实践来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与《中医药条例》实施时间都远超《非遗法》,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对其保护也很有成效。因此,在开展非遗保护、保存工作的过程中,除了依照《非遗法》的规定对传统医药、传统工艺美术等开展工作以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也要依照其规定。
对非遗内容的介绍上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我们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么哪些人是可以从事非遗的保护、保存工作的呢?
非遗的确是涵盖广泛,因此法律规定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同时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以,对于非遗的保存、保护工作,社会各界都可以依法广泛参与。
如果个人想要参与到非遗的保护、保存工作去,那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当注意些什么呢?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记录、建档等都是建立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的。一把来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需要,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由文化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同时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但在开展调查前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如果调查的非遗是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调查工作中取得的资料,并妥善保存,防止损毁、流失;调查结束后,应当向批准调查的文化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和调查中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件。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同一些民间信仰、习俗密切相关,我们在开展非遗调查的时候也要深入田野,与被调查对象直接接触因此法律也明确规定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征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的非遗保护、保存措施除了调查,还有哪些重要的工作措施呢?
法律规定“国务院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本行政区域内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因此建立非遗保护名录是非遗保护工作一个重要工作。
目前省市县各级都参照《非遗法》或出台建立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办法,形成了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四级名录,即县、市、省、国家依次逐级申报非遗的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保护名录。推荐时应当通过前面说的调查工作,形成并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一)项目介绍,项目的名称、历史、现状和价值;(二)传承情况介绍,传承范围、传承谱系、传承人的技艺水平、传承活动的社会影响;(三)保护要求,保护应当达到的目标和应当采取的措施、步骤、管理制度;(四)有助于说明项目的视听资料等材料。
申报推荐以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及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或者建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初评和审议。评审后拟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二十日。最后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各级文化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报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名录的推荐认定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程序开展。
除了有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还有代表性传承人名录,那么法律对于非遗传承人又有些什么规定呢?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是“活着的人类财富”,非物质 文化遗产必须由人来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绵延不绝的核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所谓代表性传承人是指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或者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保护责任,掌握该项目的知识、技能、并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为重要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有着深刻的认识,是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折不扣的行家里手,并能通过“独门绝技”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整体性。(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一方面,代表性传承人在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领域内,具有典型性、权威性和象征性,没有或者很少有人能与之匹敌,其言论也往往能够代表这一领域的意见;另一方面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共生多元的特点,地区差异性是造成多元性的主要原因,也正因为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具有地域性,这一区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认同区,代表性传承人应在这一区域内有广泛的认知度和较高的认同度。(3)积极开展传承活动。代表性传承人应担负起“存亡续绝”责任,主动选择和培养新的传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
对于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法律规定应当参照执行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的规定,也就是上一个问题中介绍的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审程序,二者在程序上基本没有差别。推荐申报传承人之前应当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公民也可以自愿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请。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等;(2)该项目的传承谱系以及申请人的学习与实践经历;(3)申请人的技艺特点、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4)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5)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材料。
代表性传承人参加的社会公益性宣传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以及各种形式的群众性节日活动。(2)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节目和公益性广告。(3)参加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向世界人民展示我国辉煌灿烂的文明成就。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配合调查时应注意些什么呢?
(1)提供真实信息。传承人在被调查时提供的内容必须是真实客观的,如果涉及到传统手工技艺、民间信仰、传统医药等项目的秘技、秘方等需要保密的事项时,则要求调查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外泄;对于非保密事项,提供真实情况,尽量条理清晰。
(2)信息内容要全面、详细。如代表性传承人提供完整的传承活动记录;提供代表性、独特性的实物的准确大小、形状、尺寸等;对一些在特定时节举行的民俗活动,提供活动时间、地点,以待活动时的调查、拍摄等。
2020年3月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更加明确细致,对于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也将更加严格。就在这个月月初,云南省文旅厅根据相关规定又一次发文取消了省级非遗保护项目复方薏仁汤制作技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王志光的传承人资格,原因是该传承人触犯国家刑法,被判决有罪,文化主管部门依法取消其传承人资格。因此,非遗传承人不是终身制。
前面反复提到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和场所的,包括我们传承人履行的义务也有一项是妥善保存非遗相关的实物、资料,那么对于与非遗相关的实物和场所法律又是那些规定呢?
答:我们前面已经就法律对于非遗的界定、分类等方面进行过讲解,《非遗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由此可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实物和场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实物”具体包括与“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相关的工具、用具、服装行头、乐器、曲谱等,与“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相关的工具、产品等,与“传统体育和游艺”相关的工具、用具、道具等。“场所”则主要指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及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主要包括与民俗、传统体育、游艺和杂技相关的场所。
对于与非遗相关的实物和场所,《非遗法》亦规定破坏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是因为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如果遭到破坏,将直接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和保护。更何况有一些实物和场所本身已经属于文物的范畴。近些年来,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和场所受到不法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因此,对这类违法行为有必要依法予以制裁。
当违反法律规定破坏了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给国家造成损失时,一种情况是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属于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它以财产赔偿的方式制裁致害人,从而补偿损失。承担方式包括:一是停止侵害;二是排除妨碍;三是消除危险;四是返还财产;五是恢复原状;六是赔偿损失;七是赔礼道歉;八是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另一种情况是如果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或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的处罚。
结语:非物质文化遗产包罗万象,涵盖了历史文化、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经过历史洗礼,流传至今的宝贵财富,是人民群众的智慧结晶,是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非复兴的基石。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是老百姓生活的点点滴滴,是针与线的穿梭,是街头几十年如一日的味道,也是人们喜闻乐见的乡音小调……非遗的保护与传承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参与,依法保护、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法参与非遗的保护、保存工作,学法、用法、不违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换发光彩!谢谢大家!
来源:昭通广播电视台
编辑:中翰传媒新媒体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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